2020年新规开始,这几种常用形式开具的
根据新的规定,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能自开专票;3月1日起,认证期限取消。随着新规的实施,更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很多发票也不能再报销。而这几种常用形式开具的发票不能再报销!
第一种常见情况,收到发票带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不能拿去报销。举个例子,A公司财务小王,因为着急,用办公室A4纸打印的发票单,去用作报销可以吗?这种情况不可以。
第二种常见情况,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根据规定,购买方是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给报销。
第三种常见情况,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举个常见的例子,B公司小张与对方公司在交接发票时,对方由于办公室干燥,印尼有点干,对方发票上的盖的章,因此模糊,但是对方说不影响使用。这样的发票能报销吗?不能。根据规定,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第四种常见情况,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这种情况最最常见,就是找第三方开具发票,很多公司有很多这种现象,这是不能报销的。
第四种常见情况,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换句通俗的讲,发票上还需要注明是成品油才可以报销。
所以企业或者财务在收到发票的时候,第一时间要从以下七方面重点着手检查一下。发票有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税率适用是不是对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是不是相符;是不是笼统地开办公用品、食品;发票章盖的规范不规范;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无效。
所以一旦发现收到的是不合规发票,一律退回,否则损失就要自己来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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