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客米酒违反广告法被处罚曾因食品标签内容

「本文来源:中国网」中国网财经12月22日讯(记者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米客酒业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发布酒类广告被罚款元。处罚机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据了解,上海米客酒业有限公司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米客米酒旗舰店”对外销售“米客”牌米酒。其作为广告主委托其他公司设计、制作“MIK/米客米酒微甜系列5度微醺荔枝味ml*1瓶装”(售价:9.9元)”米酒广告页面,并自年9月1日起,通过上述网络店铺对外发布广告。该页面含有“一口放松”内容,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中的第四项: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规定。鉴于该公司发布的酒类广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案发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上海米客酒业有限公司处罚款元,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上海米客酒业有限公司首次遭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年9月3日,该公司因“食品标签内容虚假”被没收违法所得0.万元,罚款4.95万元。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眼查显示,上海米客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姜巧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流通,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会展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责任编辑: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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