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型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模板
目录
XX公司会计核算制度...1
第一章总则P1....1
第二章会计科目P2....2
第三章成本核算P10....10
第四章收入核算P16....16
第五章费用核算P21....21
第六章资产核算P24....24
第七章会计凭证管理P48...48
第八章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P51...51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P61...61
第十章考核P65....65
第十一章附则P66....66
XX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数据化和信息化,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分析依据,提升经营收入,降低成本费用,扩大经营效益。
2.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除本制度条款中有特别说明外,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公司主体及分部。
第三条会计核算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公司内部的经营特点以及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科目
第四条会计科目设置
1.资产类
2.负债类
3.共同类
4.权益类
5.成本类
6.损益类
第五条会计科目使用规则
本制度仅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新适用的主要会计科目使用规则进行罗列,其余会计科目使用规则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1.合同履约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履约成本。
2.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合同取得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
4.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5.应收退货成本
1.本科目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退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的,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贷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等科目;结转相关成本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已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流动性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6.合同资产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7.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8.合同负债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9.合同结算
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10.债权投资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改为“债权投资”。本科目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本科目可按债权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11.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改为“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的损失准备。
12.其他债权投资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科目可按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科目核算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科目可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14.信用减值损失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本准则要求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章成本核算
第六条成本核算流程
第七条成本核算要求
1.成本应当按月为单位周期核算。
2.成本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3.成本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成本优化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4.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5.核算周期内的成本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6.成本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便捷性和准确性原则。
7.成本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第八条合理确定消耗定额
进行成本核算及控制的前提就是制定公司各项消耗定额,实行定额成本管理,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各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定额。
2.劳动定额,包括产品生产工时、单位工时工资、计件工资、产品产量、劳动生产率、停工率等方面的定额。
3.设备利用定额,包括各种机器设备的利用率等。
4.费用消耗定额,包括各种制造费用的消耗定额。
第九条成本核算组织体系
1.XX集团内各公司采用集中核算形式,财务部集中负责成本的核算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登记、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填报有关原始凭证,并进行初步审核、整理和汇总。
2.XX集团内各公司实行成本核算财务总监负责制,财务部经理受财务总监领导具体组织开展各项成本的核算工作,成本核算会计在财务部经理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及相关事宜。
第十条生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开展业务的需要,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或指定专人兼任,以开展本部门成本费用的核算业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制定并修订各项定额,对上报财务部的成本核算数据全面负责,并配合财务部开展各项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人员的工作内容
1.按照规定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做到结构合理、项目齐全。
2.收集、整理成本核算数据,按规定项目、程序、方法和时限要求,准确计算、编报、分析、预测和控制成本。
第十三条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及其核算内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分为五个大类:异型钢、车轮配件、铁路配件、桁架及配件、汽车总成。异型钢主要细分产品包括:热轧异型钢、异型钢定制、锁扣型钢、槽圈型钢、锁圈型钢、轮辋钢、叉车钢圈用型钢、方钢、叉车S型钢、扁钢、冷拉异型钢、行业特种热轧异型钢等;车轮配件主要细分产品包括:挡圈、内轮缘、外轮缘、座圈、槽圈、锁圈、叉车配件等;铁路配件主要细分产品包括:螺旋道钉、绝缘轨距拉杆、鱼尾板、轨距挡板、弹条、轨距拉杆、铁垫板等;桁架及配件主要细分产品包括:桁架、加强弦杆、支架、桥面板、横梁、联板、阳头、阴头等;汽车总成主要细分产品包括:非公路矿用汽车车轮、港口机械车轮、叉车车轮、轮式挖掘机车轮、运梁机车轮、装载机车轮、平地机车轮、压路机车轮等。公司按照单个细分产品为核算对象归集成本。产品成本包括生产耗用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各成本构成如下:
1.材料成本
材料系因生产异型钢、车轮配件、铁路配件、桁架及配件、汽车总成所需要的主材和辅材。异型钢生产需要的主材包括扁钢、槽钢、方坯、卷板、圆坯、圆钢、免铣方钢等,辅材包括焊丝、弹垫、碳棒、钻头、铁丝等;车轮配件生产需要的主材包括叉车挡圈型钢、叉车座圈型钢、锁圈型钢、槽圈型钢、槽圈毛坯、槽圈等,辅材包括切割片、角磨片、焊丝、方管、刀头、布砂轮、树脂砂轮等;铁路配件生产需要的主材为圆钢等,辅材包括冷镦模、拉拔摸、滚丝轮无缝管、尼龙料、铁卡、螺母平垫、油漆等;桁架及配件生产需要的主材包括角钢、槽钢、工字钢、卷板、扁钢、方钢、阴头型钢等,辅材包括焊丝、油漆、稀料、钢丸、锯条、刀头等;汽车总成生产需要的主材包括轮辋体、工程挡圈、锁圈、外轮缘等,辅材包括黑聚氨酯磁漆、黑聚氨酯磁漆固化剂、丙烯酸聚氨酯稀释剂等。公司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直接燃料和动力主要有电力、天燃气、氧气、混合气体、二氧化碳、氮气、乙炔、丙烷等。
2.直接人工成本
公司生产部门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生产部门人员包括生产车间工人,成本包括计件固定工资的直接成本和绩效工资间接成本,核算公司生产部门员工发生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
3.制造费用
折旧摊销费、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生产设备修理费、安全劳保用品、能源费、质量检测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环保费用等。折旧摊销费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折旧和车间用厂房折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车间主任、生产班组长、安全员等车间管理人员工资,生产设备修理费是指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发生的支出,安全劳保用品是指为工人购买的劳保用品而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为保障工人健康安全而在生产现场安装的必要保护设施成本和为工人购买的保险费用,能源费是指生产车间耗用的照明用电(设备用电在原材料成本中归集),质量检测费是指对生产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质检的质检人员工资及质检耗费,财产保险费主要是指为车间价值较高的生产设备购买的保险发生的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生产车间使用的小工具成本,取暖费是车间的供暖费和工人宿舍的供暖费,办公费是指车间办公室发生的办公用品支出,环保费用是指为了为降低生产污染购买的环保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折旧费以及相关支出。
第十四条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
公司采用鼎捷E10ERP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采购、生产、仓储、销售、会计核算等供应链全过程和会计核算全流程管理,在成本核算方面按照每个明细产品(含半成品)进行各明细成本的统计,对于主要的原材料成本、辅材成本和直接人工成本均按照定额成本进行核算,不需要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对于需要在不同项目间分配的共同耗用的辅材和辅助费用,根据产品和费用特性确定合理的分配方式—产品主要材质一致,产品重量与公摊的成本费用具有相关性的,以产品重量作为权重进行分摊公摊费用;对于产品的主要材质差异较大,产品重量与公摊的成本费用没有相关性的,以定额人工成本作为权重进行分摊公摊费用;如果采用前两者分摊方法均不准确,按照不同产品的产值分摊制造费用。成本具体核算细则如下:
1.XX集团各生产制造公司采用品种法作为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即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月度会计期间;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2.在根据ERP系统中设定好的各明细产品标准定额成本明细清单(BOM)进行成本结转时,需要每月根据实际的成本统计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不能始终直接根据固定BOM进行成本结转。
(1)成本核算要求
A.采用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日常核算,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B.划定本期产品成本和下期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待摊和预提费用;
C.划清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D.凡是规定不准列入成本的开支,都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E.按成本发生项目进行归集,归集过程中保持成本核算与实际生产经营进程的一致性。
(2)成本核算程序
A.生产部门在ERP系统中录入生产任务单,根据BOM生产任务单生成领料单,仓储根据领料单办理领料出库,成本会计根据领料单核算生产成本;产品(含半成品)生产完工后由生产任务单导入生成完工入库单,成本会计根据完工入库单结转生产成本;
B.月末根据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和规定的成本项目对发生的一切生产成本进行归集;
C.将归集的成本予以结算和分配,根据BOM直接对应到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直接记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根据产品和对应成本特性,按照单个产品重量作为权重分摊,或者按照单个产品直接人工标准定额成本(定额计件工资)作为权重分摊,或者按照产值作为权重分摊;
D.月末有在制品产品,应将归集起来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制品之间分配,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制品只计算耗用的材料成本,不分摊未完工工序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全部归集到产成品和半成品中。
4.材料成本核算
(1)材料成本包括材料购买价格、运杂费、装卸费、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2)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成本;
(3)凡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和自制半成品,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生产过程中按照单个产品生产任务单的BOM进行领料,领料时根据单个产品BOM用量进行发料,月末将完工产品BOM领用材料合计与实际领料差异按照单个产品BOM直接材料标准用量权重进行分摊;不能直接认定的共用辅材,按照单个产品重量作为权重分摊,或者按照单个产品直接人工标准定额成本(定额计件工资)作为权重分摊,或者按照产品产值作为权重分摊。
(4)燃料及动力按实际成本计入产品成本,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的,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按照BOM核算,月末将完工产品BOM燃料和动力消耗量合计与实际用量差异按照单个产品BOM燃料和动力标准用量权重进行分摊;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品重量或者标准计件人工成本或者产品产值作为权重进行分摊。
5.直接职工薪酬成本核算
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照产品生产的每道工序设定计件工资标准,因此,产品每道工序完工的直接人工成本是固定归入每个产品,无需分摊(当产量不稳定时,工人实际工资与计件工资存在差异,将实际工资按照计件工资作为权重分摊到成本中);不能直接按照计件工资归集到每个产品成本中的人工成本(比如社保公积金、保险费、福利费等),以每个产品的计件工资作为权重进行分摊。
7.制造费用核算
公司因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凡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制造费用,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对于产品主要材质一致的产品辅助生产成本的分摊按照重量作为权重分摊,对于产品主要材质区别很大且重量与消耗的辅助生产成本关系不大的产品,辅助生产成本按照标准人工计件工资作为权重进行分摊,如果采用前两者分摊方法均不准确,按照不同产品的产值分摊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中的辅助生产成本应按照辅助生产车间(部门,下同)单独核算成本并进行分配,辅助生产车间生产的水、电、气及提供的劳务等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职工薪酬、制造费用),通过相对应的成本要素或成本中心归集。
8.在制品成本的核算
公司产品生产分为多道工序,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产品成本—每道工序完工后办理半成品完工入库直到最后一道工序完成,才办理最终产成品入库,每一道工序核算的成本包括领用的上一道工序完工的半成品即为本道工序的材料投入、本道工序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月末尚处在每一道工序没有完工的本道工序产品为在制品,每道工序在本工序已经完工的为半成品(最后一道工序完工的为产成品)。对于月末的在制品,只计算在未完工工序的材料成本—即等于已完工工序的“料工费”合计数,不计算所在未完工工序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到该工序本期完工的产品成本中)。
9.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的变更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批方可进行。
购买专栏解锁剩余79%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8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