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

为加快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新研发,推出更多具有河北特色、河北符号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引导文旅市场消费,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打造河北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第七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大赛主题

主题:文创生活,乐享河北

活动依托“京畿福地、河北游礼”大品牌,深入挖掘河北文化内涵,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深化“文创+”行动,推动文创设计向产品研发、外观设计、加工制造、产品包装等产业链各环节渗透。打造全国知名文创和旅游商品赛事活动,搭建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的文创设计交流平台。

大赛时间

时间:年3月—年9月

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商务厅共同主办。

(二)组委会

成立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活动有序进行。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赛事组、宣传组、保障组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负责大赛的方案制定、日常协调督导和工作落实等。

(三)评审专家委员会

成立评审专家库,组委会从大赛评审专家库中选取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企业家等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各项赛事评审活动。

参赛对象

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参赛作品范围和要求

(一)参赛范围

依托“京畿福地、河北游礼”大品牌,突出雄安新区建设、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题材,围绕工艺美术类、文化文物类、民俗艺术类、生活创意类、冰雪运动类、饮食饮品类、服饰装饰类、智慧科技类、地方特色农产品类、户外美妆、动漫动画等主题,征集和筛选具有河北特色的“大美雄安”“长城国礼”“运河雄风”等系列主题文创产品。

1.工艺美术类:体现河北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产品。如工艺美术品、红色创意产品、民间工艺制品等(避免材质过于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2.文化文物类:以各级各类馆藏文物、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创意家居、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3.民俗艺术类:指依托河北地方文化、习俗或民间手工艺,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结合地方习俗开发或制作的,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商品。

4.生活创意类:具有代表河北地方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包括配饰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工艺品、首饰类等,文具类、家纺类、箱包类、丝绸类制品,陶瓷制品、如学生文具、办公文具、通用文具、创意玩具、潮玩等。

5.冰雪运动类:指冰雪装备和防护用品等,包括冰雪场景下所必需的商品和个人装备品。

6.饮食饮品类:体现河北特有饮食文化,可将传统、特色美食转化为精美便携的特色食品,即冲即饮的饮品及茶品、咖啡,特色酒品等。

7.服饰装饰类: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人体穿戴服饰及装饰品等。

8.智慧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智能可穿戴设备、小型家用电器及结合虚拟现实与5G等现代科技的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设备等。

9.地方特色农产品类:具有地理标志,包装完整,有商品化特征的河北地方特色农副产品。

10.户外、美妆:如户外用品,户外穿戴、箱包等旅行用品、个人护理、家庭护理、美颜护肤、化妆用品等。

11.动漫动画类:在大赛中设立动漫原创作品评选,推广动漫原创产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动漫品牌。作品种类包括传统二维动画、电脑动画(FLASH、三维动画)、定格动画(粘土、木偶、剪纸动画等),以及单幅漫画、多格漫画、漫画海报等。

(二)参赛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三)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四)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5瓶;啤酒不少于24瓶;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五)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大赛及大赛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颁发奖项与打样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历届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赛事安排

大赛事分为五个阶段:大赛启动、作品征集、初赛、复赛和决赛、展览与研企对接。

(一)大赛启动阶段(3月-4月)———制定完善大赛工作方案,组织招投标;召开新闻发布会,营造大赛氛围,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全媒体的宣传推广活动。

(二)作品征集阶段(4月-7月)———河北省参赛者在“第四届河北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各地市文旅部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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