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下属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文旅发展中心及各下属单位办公用品,合作期为贰年。

2.2项目地点:横店。

2.3项目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有办公用品销售资质的单位。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竞标单位中标后要求在横店有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人员。

3.4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5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6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152.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