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开始啦丽

为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市妇联决定开展年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01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申报对象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及各类新兴领域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和岗位。

具备的条件

1

成员中女性人数占60%以上(特殊领域除外),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

创建氛围浓厚。每个成员要有较强的创建“巾帼文明岗”意愿,有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的激情,团结合作意识强。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在场所醒目处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内部管理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突出创建重点和主题的创建标准,有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制定的创建方法和自我评议内容,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3

创建成效显著。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团队和成员整体素质提升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奉献社会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

注重创建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充分运用单位网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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