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供配送商超名单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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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满足广大居民生活需求,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商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店内工作人员全程接种疫苗,全程进行核酸检测,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和店内清洁消毒;店内每日要进行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垃圾日产日清,并配备足量的消毒和防护用品用具。

  二、保障性商超除本店员工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进入;应符合经营品类较齐全要求,具有蔬菜、水果、粮油、调味品、日用百货等必需生活物品,能够满足附近小区的物品供应量,进货渠道畅通。

  三、保障性商超要确保配送食品新鲜、完整,除农产品外,尽可能配送预包装食品;有保质期和储存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储存条件;要有完整的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齐全,进货台账完整,做到进货溯源可查。

  附:满洲里市区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配送商超名单(第二批).docx

  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18日

附件:

满洲里市区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配送商超名单(第二批)

兴华街道辖区监管中队联系人:付晓辉

北区街道辖区监管中队联系人:赵明

东山街道辖区监管中队联系人:张传鹏

南区街道联系人:刘景胜

东湖区联系人:祝宝阁

注:共计86户,其中蔬菜水果店65户;办公用品店3户;母婴用品店1户;粮油店5户;农产品(鸡蛋)店1户;食品加工店2户;肉店7户;卫生用品店1户。

平台编辑

程群

来源

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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