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史展室资料征集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调整布展省人大史展室,为丰富布展内容,现公开征集展室所需的图片、实物及音视频资料,欢迎积极提供。
一、征集内容
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且有价值的图片、实物及音视频资料。
(一)图片: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到黑龙江视察调研、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的照片,全国人代会期间出席黑龙江代表团的照片;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类会议照片;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机关自身建设、外事活动等工作图片。
(二)实物:奖牌、奖状、奖杯、荣誉证书等;选民证、选票、选举工作证、代表证、列席证、表决器、投票箱、办公用品等;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资料、培训资料、调研资料、地方性法规等;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编印的志书、纪念画册、议案建议集、代表优秀事迹选编、文件、文史图书、人大杂志、代表名单或手册、学习读本、制度汇编等;手稿、函电、日记、书法绘画等;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代表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等。
(三)音视频资料:人大会议、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外宾接待等活动的音视频资料。
以上未提及,但与黑龙江省人大历史相关的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布展需要陈列;捐赠珍贵资料者,将在展台标注捐赠者姓名。
(二)代管和复制:对不能无偿捐赠的珍贵资料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所有人签订代管协议,交由办公厅代管。不能代管的,进行复制后返还原件。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5月30日。
四、有关说明
(一)所提供的图片、实物及音视频资料要真实可靠,并请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姓名及时任职务等)。
(二)所提供的图片、实物及音视频资料可邮寄或直接送交资料征集工作联系人。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信封或外包装上标注“黑龙江省人大史展室资料征集”字样。
(三)征集来的资料统一登记造册,未采用的资料将原渠道退还或另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方纪、原晨峰
联系-
、
邮箱:hljr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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