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关于准许部分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部分经营场所逐步实施恢复营业,具体通告如下:
1.从年2月19日起,首批准许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汽车、电瓶车、自行车、电器维修服务门市,消防器材店、五金店,通讯销售服务门市,广电服务门市,物流服务点,劳保用品店,文具办公用品店(含文印),婴幼儿用品店,糕点店、餐饮(仅外卖、禁止堂食),预包装食品、烟酒、饮料、牛奶批发门市,理发店、眼镜店、鲜花店、洗衣店、宠物店。不包括:影院、棋牌室、游戏室、网吧、酒吧、KTV、浴室、足浴、舞厅、美容店、培训机构、旅游休闲。
2.经营者必须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员工活动轨迹排查和健康状况评估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五个必须”,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五个到位”:宣传提示到位、员工承诺到位、个人防护到位、体温测量到位、消毒通风到位。
“五个必须”:(1)必须做好经营场所和公共用具消毒,并进行记录,禁止使用中央空调。(2)必须对所有入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3)必须减少“人际接触”,杜绝人员集聚,禁止公共聚餐。(4)营业场所必须备足防疫物资。(5)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医。
3.具备复业条件的经营场所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营场所复业申请表》、《员工健康诚信承诺书》等材料(附件1、2)。街道在接到申请后1天内按照要求,对防护措施、防护物资、复业人员情况等进行现场查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恢复营业。
4.获准营业的经营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的醒目提示,提倡理发店等复业服务型经营场所采取预约制,杜绝人员聚集。经营者自觉接受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将中止营业,并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5.各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卫健、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营业场所防控措施到位。
1.《经营场所复业申请表》
2.《员工健康诚信承诺书》
崇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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