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领用办理轨制

为加紧办公用品办理,典范办公用品的领用、分发及请求,特同意本规则。

本轨制合用于公司统统职工。

一、分类

1.罕用办公用品:指公司永恒装备、利用频次高、按期采办的。

2.专用办公用品:指各部门按照非凡须要采办的办公用品。

(请于须要5日前在钉钉提交请求并写明须要出处及详情)

二、领用

1、公用办公用品

为便利办公,公司建设公用办公用品,安插在人事行政部公用办公桌,须要的同砚可自取。非易耗品比如铰剪、订书器、胶带等用完后需第一功夫璧还至原处,免得影响其余同砚利用。

2、部分领用办公用品

a)领用办公用品须自己至人事行政部备案签名后领取。

b)职工离任时,非易耗型办公用品应交回人事行政部。

3、非北京办公区领用

各办公场所均有罕用办公用品,非凡类请于钉钉提交请求。

三、利用

1、本着节俭浪费的立场,请列位同砚浪费利用办公用品。

2、关于已领用的办公用品应浪费利用,避免毁坏和丧失,抑遏人为摧残。

3、利用公用办公用品时,如需拿往他处,利用了却后请急忙放回原处。

四、轨制时效

本轨制自颁布之日起急忙见效,声明权归人事行政部统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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