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内容(一)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由人事行政部通知联系维修的技术人员前来检查、维修、保养;

2、人事行政部负责保管所有设备的保修证书、维修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使用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使用完归还;

、各部门分配的办公用品和设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范围

1、办公用品的范围:员工日常办公所消耗的清洁用品、文具和耗材、办公室饰品、名片等,其中:清洁用品:纸巾、抹布、扫帚、拖把、洗手液(皂)、洗涤液等;

文具和耗材:笔、本、回形针、大头针、文件夹、订书机、仃书钉、剪刀、印泥、笔筒、胶水、计算器、传真纸、复印纸等;

办公饰品:绿植、壁挂等

2、固定资产的范围:电子产品、电器及办公家具:

电子产品:电脑、照相机、摄影机、考勤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投影仪、扫描仪、计算器、移动硬盘、U盘、手机、网卡及所有电子产品的配件等(注:配件是指音箱、鼠标、健盘、耳机、电池、电源线等);

电器:空调、电风扇、饮水机、微波炉、冰箱等;

办公家具: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拒等。

(三)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与归还

1.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

(1)常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根据公司需求,由人事行政部人员统一采购:

(2)特殊采购为临时性采购,由申请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领导审批,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

2.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申请领用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需在前台填写领用表,领用的固定资产需由人事行政部人员登记《固定资产领用台账》以备存档;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归还

员工在离职时应将领用的固定资产归还人事行政部,由离职员工填制《离职汇签单》,交接单内容包括:物品名称·归还日期、交接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

(四)资产丢失、人为损坏的处理

1、资产丢失分为意外丢失和人为丢失。意外丢失指因公外出携带公司资产,在做了必要的预防措施下遭抢劫或被盗的属意外情况。人为丢失指因个人疏忽或管理不当遗落在交通工具或其它场合而未能找回的。

2、丢失和损坏处理流程

(1)丢失申报:责任人至丢失物品之日起一周内填写《资产丢失/损坏申报表》,详述丢失时间、地点、原因,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批。

(2)人为损坏申报:责任人至损坏物品之日起一周内填写《资产丢失/损坏申报表》,详述损坏经过,并附维修商检测证明,由人事行政部审批。

()赔偿责任界定:,人事行政部接到《资产丢失/损坏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后,鉴定丢失和损坏责任,根据赔偿原则给予处理建议,由总经理审批。

(4)反馈与处理:经总经理审批后《资产丢失/损坏申报表》的申报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归档保管,将复印件反馈申报部门,并于月底汇总后统一处理。

、赔偿原则

(1)不可抗力免赔原则: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可免于赔偿;

(2)个人严重失职丢失资产,对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及影响的,由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所属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小组共同评估并给予责任人除承担上述经济赔偿责任外,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记过的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连带保密责任:对于承载信息资产的丢失(如笔记本、移动硬盘等),责任人需承担信息泄密造成损失的责任,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保密制度予以处理;

(4)资产丢失或人为损坏逾期未申报的,所属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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