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资讯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
资讯//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水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J-Q-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年度水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00元(含税),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度水箱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年度水箱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度水箱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下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4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04月22日14时00分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
①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
②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③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
④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⑤承诺投标单位及其人员在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
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所投产品需具备有效期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本项目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货物制造商的全资销售公司投标,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一家投标单位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报名(货物制造商优先于全资销售公司;若同为全资销售公司,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全资销售公司,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全资销售公司均不予入围)。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及“信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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