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幸福满龙津丨长泰区福文化

  闽南网10月9日讯(通讯员长泰宣闽南网记者梁政)为深入挖掘长泰“福”文化内涵,统筹推进长泰“福”文化宣传推广和文创活动,全方位讲好“福”文化故事,即日起,长泰区委宣传部、长泰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幸福满龙津”——长泰区“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引导人们体悟新时代的幸福底色,努力营造全社会   征集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喜迎二十大,幸福满龙津——长泰区“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二、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漳州市委、长泰区委关于打响“福”文化品牌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长泰“福”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与开发,不断促进“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打造长泰“福”文化标识体系,助力“文化长泰”建设,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宣传部、漳州市长泰区融媒体中心

  四、大赛流程

  1.作品征集:年10月—11月

  2.作品评选:年12月

  3.颁奖仪式:年1月

  4.成果展示及宣传推广:年1月

  (活动流程中各阶段的具体时限,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五、参赛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院校、设计公司、设计师、艺术从业者、工艺美术师、非遗传承人、手工艺制作者、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学生及个人等均可参赛,可单独参赛亦可联名参赛。

  六、作品类别

  (一)“泰有福”文创作品

  以产品创新设计为主,依托“福”文化和长泰特色人文、景观、非遗、旅游、民宿等素材相结合,融入吃住行游购娱有关的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创作设计与打造具有长泰特色文化的日用产品、文化旅游伴手礼等创意产品。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纪念品、工艺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潮玩手办、包装装饰等文创伴手礼,可提交单一或系列作品。

  (二)“泰有福”文化景观作品

  通过“福”文化与景观美学的碰撞融合,设计制作出准确表达和反映“福”文化,并具有长泰鲜明城市特色的文化雕塑、文化景观小品以及沉浸式体验的文化景观等。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雕塑、牌楼、绿化、造景、壁画、廊道、喷泉、幕墙设计及灯光亮化设计等。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设计应当以“福”文化为基本文化元素进行艺术创作,突出长泰特色,打造长泰“福”文化标识体系。

  2.参赛作品要发挥创新思维与想象力,贴近大众日常生活,将长泰的优秀传统文化、非遗技艺、景观美学与现代创意设计、时代精神等相融合,鼓励系列化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要找准“福”文化与长泰本土文化及市场需求的契合点,方便设计成果转化,文创作品类要具有较高的美学或实用价值,体积不宜过大,便于携带运输;文化景观类规划占地面积控制在40㎡以内。

  4.文创作品类参赛作品,要求带有完整包装(包含但不限于礼盒、包装袋、手提袋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工艺成熟,符合商业化投产售卖的条件,能够量产,明确标注市场零售终端建议售价,且建议售价不超过人民币元/件(套),重点征集人民币元以下/件(套)的作品。

  5.文化景观作品类参赛作品需标注达到设计效果、需要采用的主要材料、施工细节等建议或要求。

  (二)参赛要求

  1.初评

  (1)初评以电子版为主,不要求提交实物作品。

  (2)提交要求如下:

  ①文创作品类:每件参赛作品需不少于3张高清效果图,文件统一为JPG格式,版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工艺材质、受众定位、必要的结构图及设计说明(字内)等,版面大小为A3(29.7cm×42cm),横构图,分辨度dpi,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B且不超过10MB。

  ②文化景观作品类:每件参赛作品需不少于3张高清效果图,文件统一为JPG格式,版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适用场景、工艺材质、受众定位、必要的结构图及设计说明(字内)等,版面大小为A3(29.7cm×42cm),横构图,分辨度dpi,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B且不超过10MB。

  (3)所有类别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10张,图片需多角度展示作品,尽可能体现作品全貌,作为线上初评及宣传推介使用。

  2.终评

  (1)文创作品类,终评原则上需提供实物作品;文化景观类作品需提供作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所有图纸的实物打印稿,单张规格为A3尺寸(29.7cm×42cm),横构图,作为终评专家实物审核。

  (2)参赛者在收到入围终评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实物作品寄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以便专家组进行终评。

  八、作品报送要求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报名

  1.参赛对象   2.组委会将通知提交实物作品(文化景观作品类参赛作品提交设计稿件打印图纸即可,下同)。实物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邮寄实物作品产生费用由参赛者自理,组委会一律不接收到付邮件。实物作品寄送   九、评审相关事宜

  (一)参赛作品评审

  1.初评。征集截止后,大赛评委会组织对参赛作品根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评,每个类别筛选出25件入围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大赛评委会组织对入围终评的实物作品进行线下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

  十、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大赛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每个参赛类别中评选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10名,并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获得组织促进奖及入围的,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两个类别获奖的奖项分别为:

  金奖1名,奖金0元+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2名,奖金元+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3名,奖金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元+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高校、行业协会的组织工作和作品获奖实际情况,设置组织促进奖若干名。(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

  (二)宣传推广

  本次大赛将依托长泰区融媒体中心旗下矩阵传播媒介、网端和省级、央级媒体多渠道宣传。长泰区融媒体中心旗下有长泰电视台、长泰广播电台、长泰新闻网、《长泰乡讯》报和   十一、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原则上已参加过国内同类评比活动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所有入围作品根据通知提供实体样品或最终成果方可进入终评,样品归主办方所有,由承办单位负责保管,活动后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贵重作品成品要求退还的,请提前通知承办单位,自行承担物流相关费用)。

  2.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包括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同)无关;若因此给权利人、大赛主办方造成损害的,侵权方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3.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违反纳税规定被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参赛企业和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

  6.优秀作品后期开发方案、合作模式,有意向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可与大赛承办方具体协商,包括产品销售收益分成、知识产权交易等形式。

  7.参赛企业和个人应自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工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大赛组委会实名反映,但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方举办的赛事活动。

  8.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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