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首付一万就成交,贷款证明竟是假的
哈尔滨的黄显发去年通过房产中介卖了一套房子,所有的流程手续都办得很顺利,但到收房子尾款的时候,却进行不下去了。
去年9月末,黄显发找到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的宅居乐房产经纪公司,把自己的一套二手房放在这里销售。十几天过后,中介就带来一位看房人钱某洁,对方很快就相中了黄显发的房子。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谈价格这块是给定金,先给一万,过完户之后进行贷款。跟我们在房产中介那儿签的是(年)11月末,所有款结清。
当时双方约定这一万块钱定金就相当于首付,剩余23万,钱某洁要去银行申请贷款。但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二手房买卖首付款不能低于总房款的20%。黄显发说,对方之所以只付一万块钱定金,因为对方说她银行有人,能办零首付。随后,双方和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黑龙江宅居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庆东
关于这个居间服务合同我公司只是收取了买方的中介费用,没有收取代办费用,大概意思就是,比如一个购房者在我们这儿买到房子了,然后后续的手续,不需要中介来办理,那么也可以自行办理,这个在要求上是允许的。
没过几天,钱某洁就约黄显发和中介一起来到了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房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在登记中心跟黄显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人并不是钱某洁。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跟你签合同的人是谁?)叫常某某(那她怎么解释她来谈价格,另一个人来签合同呢?)她说我自己名下不可能这么多房产,我本来有房产,不可能还落到我的名字上。这样会产生一些税嘛。当时就这么跟我说的,她说找了另一个人,她说这是她妹妹。
在过户当天,黄显发发现《存量房买卖合同》上有一些细节,跟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太一样。《存量房买卖合同》上写着总房款是27万元,而居间合同上约定房款是24万元。两份合同除了总房款不一样,首付金额也不同。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这块写的是,买方已首付四万元,但是你只收到了一万元)对对(这怎么解释呢?)这个她说你就看后面这个,因为我给你一万了,总共合计,我还差23万。这个一万,总共加一起,有24万嘛。她说这个你不用考虑,当时中介也是跟我们这么讲的。
过户之后没多久,钱某洁就约黄显发和中介一起来到哈尔滨市中央大街附近的一家银行。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有一个专门办房产(贷款)的一个大厅,有一个业务员开始问我们信息,进行登记。拿着我们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进行登记,然后我们签完字,她说回去等房款就行了。
按照正规的流程,银行的信贷办理人员应当当面核实卖方情况。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有其他银行工作人员坐在他们工作位,问你们一些信息吗?比如说房子同不同意卖啊,尤其这个房子是您和您爱人婚后的财产,有问过您爱人,说你同不同意卖这个房子,有这样的工作人员吗?)没有,我这块没有问的。
在黄显发的印象中,当天去银行只做了签字、填表、按手印,然后就回家等贷款了。可是过了双方约定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到账,黄显发多次联系钱某洁,对方又分多次给黄显发转了一些钱。
哈尔滨市民黄显发
她陆陆续续给我,收到12万,(怎么还陆陆续续呢?)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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